解放战争时期的入党誓词

2022-11-27

解放战争时期,有的地方党组织沿用了抗战时期中央组织部制定的标准誓词,但也有不少地方党组织自拟了其他版本的入党誓词。

  1948年,东北局宣传部编印的《共产党员课本》中收录的入党誓词如下:“我决心加入中国共产党,诚心诚意为工农劳苦群众服务,为新民主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干到底,自入党以后,努力工作,实事求是,服从组织,牺牲个人,执行命令,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永不叛党,如有违背,愿受党纪严厉制裁,谨此宣誓。”

  吉林省伊通县女共产党员张凤的入党志愿书里所印的入党誓词为:“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决心为实现新民主主义和最后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而奋斗到底,牺牲个人,服从组织,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秘密,永不叛党。”

  锦州辽沈战役纪念馆存有一份入党誓词,为中共冀热辽分局印制,上方为毛主席像,左右为党旗,一共八条,其主要内容与抗日战争时期中央组织部制定的入党誓词一致,只是将“对党有信心”这一条换作了“坚决执行党的决议”。

  解放战争时期的入党誓词突出强调了“坚决执行党的决议”。这一时期,党处于大发展时期,革命形势已经发生了极大变化,要求党员迅速克服由于长期处于被敌人分割的游击战争环境下产生的某些无纪律状态,个人服从党的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全党各个组织和党员服从党中央。这些党的原则在历史转折的重要关头显得尤为重要,是革命最终取得胜利的保证,必须无条件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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